乡村建设中,如何激发农民参与的热情?近日,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下称《指南》),围绕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引导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带动农民实施建设、支持农民参与管护、强化农民参与保障等五方面提供指引,再次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提到重要位置。
农民是乡村的居住者,也是生产者、建设者和维护者。乡村建设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参与和支持。近年来,广东各地积极探索农民参与的新路径新模式,“农民工匠”、积分制、村规民约等好经验好做法相继涌现,成为促进和美乡村建设的一把把“金钥匙”。
揭阳市揭西县南山镇火炬村采用“农民工匠”建设美丽乡村。
推行“农民工匠”,村民获得“建设权”
长期以来,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实施难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堵点”,“干部干、群众看”是不少地方面临的困局。《指南》提出,“村庄建设项目应符合村庄规划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注重经济实用,杜绝形象工程,吸纳村民代表、返乡创业人员、新乡贤、乡村建设工匠等参与项目策划、方案设计”,旨在让更多村民参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为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揭阳市惠来县率先探索“农民工匠”模式,将技术含量不高、建设资金不大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开放给由农民工匠组成的建设队伍。同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新农村项目建设得以快速高效推进,施工效率提高2-3倍,工程成本减少1/3以上,工程用工当地农民参与率达到80%以上。“农民工匠”模式实现花小钱办大事,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在揭阳全市推广。
揭阳市惠来县采用“农民工匠”法推进村内道路硬化。
韶关市新丰县开始探索构建标准化农民工匠项目建设模式。并出台了《关于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标准化打造本地农民工匠团队,规范项目建设流程,明确监督验收要求,真正实现“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项目自己干、自己的质量自己管”。
中山市南朗街道冲口村是有名的“建筑村”,村内从业人员多、从业历史久,有成建制且颇具实力的建筑企业和固定的施工队伍,有充足的施工力量和技术基础积累。在冲口村污水治理项目筹备前期,街道、村整合该村农民工匠资源,通过让村民施工队参与农污项目建设,既促进了村民就业,又起到协调村民关系、接受村民监督的效用,将污水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如今,“农民工匠”模式已经在广东各地开花结果。该模式不仅破解了农村工程项目流程繁琐、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投入不足、农民参与度不高等难题,也让农民成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受益者和参与者。
巧用“积分制”,“换”来文明乡风
在支持农民参与管护方面,《指南》提出,要采用党员责任区、街巷长制、文明户评选、“信用+”、积分制、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管护。
所谓“积分制”,即是把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将“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以“小积分”解决“大问题”。
在珠海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村民凭借一张爱心积分兑换卡,就可到“爱心超市”挑选心仪的礼品。“爱心超市”主要经营“爱心”和“服务”,可存可取,志愿者参与服务获得相应的爱心积分。当志愿者需要帮助时,可根据本人的服务记录,优先获得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爱心超市”把志愿服务进行积分制管理,打造激励村民参与志愿服务、社会治理的公益服务平台。村民到“超市”登记开卡,拿上属于自己的卡片,就可以记录个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时长和积分等信息。“爱心超市”的用户规模日益壮大,当好人、做好事成了乡风文明的新风尚。
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莲江村巧用“积分制”促进垃圾分类工作。
从被称为“难安村”,到如今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新会市睦洲镇南安村的成功经验离不开“小积分”。南安村立足村情实际,适当增加本村积分管理的特色评分细则,如获得“美丽庭院”“最美家庭”的荣誉称号、适龄青年主动参加服兵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打造出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优良民风,推动南安村“颜值”与“气质”双提升,让文明乡风浸润南安。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南安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在乡村振兴的田野上,广东各地用“小积分”汇聚农民增收、乡风文明、农村变美的“大能量”,蹄疾步稳朝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肇庆四会市大沙镇通过政银结对共建,推出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治村宝”小程序,把村民参与环境卫生、好人好事、改进种养技术等行为转化为“碳积分”;湛江市遂溪县建新镇结合车路头村实际,利用在线平台,实现积分评比全流程“无纸化”管理,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广州市增城区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按积分类别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庭园、最美家庭等。
“村规”树新风,“民约”促振兴
《指南》还提出,“发挥村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纳入村规民约,鼓励通过投工投劳、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建设”。事实上,村规民约已经成为广东各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佛山市将村规民约修订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以“三坚持三促进”多措并举深入开展修订完善工作,全市790个村(社区)修订完善合法合情、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民事约定的形式有效解决了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三治融合等老大难的问题。
为促村民自治依法依规,佛山印发关于实施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巩固村党组织领导地位有关文件,明确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组织章程等人财物管理10项重要事权。
禅城区南庄镇龙津村直面村内宅基地违建出租屋、垃圾乱放等痛点、难点,起草村规民约时提出“村内无出租房”“垃圾分类”等重要举措,修订了一系列针对性极强且具有实效的村规民约。二十年前背负4亿多元巨债的贫困村,变成如今年收入过亿元的富裕村,先后获得“全国家风文明示范村”“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香坪镇龙水村结合村情,将“不得以不文明不和谐的方式解决争议”等条文纳入村规民约,并结合具有本地民族特色的“瑶老调解”制度,有效解决村民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与龙津村、龙水村一样,广东不少地方主动探索、妙招频出,运用村规民约破解村管理难题: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增加引导孩子升学的教育奖励和鼓励年轻人积极投身国防事业的征兵入伍光荣奖励两条村规民约条款,促进青年群众等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投身公益志愿事业,“麻将桌”“牌九桌”已基本消失,文明乡风得到重塑;汕尾市利用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规范婚丧嫁娶和庙会祭祀行为,建立红白理事会组织,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红事一杯茶、白事一碗粥”正在成为农村新风尚……
【记者】赵继林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