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该通知,提出六点贯彻落实意见,要求11月15日起“承诺达标合格证”代替“产地证明”,并在202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暨网格化管理线下培训班上明确,“承诺达标合格证”将成为农产品市场准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主要载体。 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 压实生产主体责任 1 产品身份证功能,可以通过该证了解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产地、生产者、联系方式、开具日期等。 2 质量承诺书功能。 3 企业新名片功能,通过扫码查看链接内容、产品形象、产地环境、企业文化等。 4 可追溯凭证功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证生成追溯二维码后,流通主体扫码叠加信息,市场(管理者)查验、扫码并记录,消费者扫一个码即可查看链接上溯源信息。 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广东推进7项工作 ①确保合格证规范有效开具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农安信用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的培训,扩大对开证主体巡查、带证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覆盖面,严厉打击虚假承诺、虚假开证、冒用合格证等行为。 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委员会、检测机构、基层网格员等工作体系队伍要负责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培训,将《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试行)》印制并发放到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小农户手中,指导他们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全面提升带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②加强电子证开具管理 种植养殖主体通过省追溯平台开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产地溯源实现一码追溯,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的有效手段;产品检测、内部质量控制等承诺依据是农安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积极推广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农产品追溯一体化推进。 ③加大试行力度 在开展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组织农业展会产品等工作任务时,应当将开具和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前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要率先落实,全域推进。各级各类现代产业园实施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菜篮子”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标农产品、“粤字号”等农业品牌主体要率先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生产主体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追溯管理。 ④加大宣传 要总结提炼成效、经验做法,开展学习交流,多种途径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消费者认可度,持续营造自觉开具、规范使用合格证良好氛围。 ⑤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要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推行纳入监管服务范围,加强对开证生产主体的日常巡查检查,每年对试行主体的巡查要达到全覆盖。 ⑥加大带证农产品监测和问题查处 各地要按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和抽查,定期调度,强化巡查指导,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常态化应用、精细化管理,合力营造良好试行工作氛围。 ⑦推进及时掌握试行进展情况 点击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即可查看《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全文。 来源 | 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