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部门获知,为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广东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4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在接下来的三年中,广东将开展耕地土壤治理行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动等12个重点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下大力气解决豇豆、韭菜、芹菜等11种食用农产品存在的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据悉,在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9月-2024年3月)将集中发布一批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农产品及食品安全案件。

农药的经营、使用将是各部门的监管重点。根据《方案》要求,广东在持续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广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同时,将强化农药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农药质量监测力度,坚决打击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份、制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和流向溯源管理制度。

《方案》提出,各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检比例。尤其是对不诚信经营的农业主体实施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产品抽查次数。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进行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同时健全安全用药记录;将农资和农产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范畴,定期调度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进展,开展督导检查。

据悉,在接下来的化肥农药减量行动中,广东将强化限量标准的应用,有效衔接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检测方法、判定依据等。同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还制定了《广东省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三年行动(2021—2024年)方案》,旨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确保“不安全、不上市”。


作者丨南方农村报记者  任亚航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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