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无证违法生产、经营“美香占2号”水稻种子受重罚

2022年10月18日,韶关市农业农村局作出了韶农(种子)罚《2022》01号处罚决定书,对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经营种子、未经植物新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经营种子、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等三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收违法种子及包装袋,并按照货值处以六倍罚款,共计378210元,该行政案件入选了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22年“农业执法保障粮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是“美香占2号”的植物新品种权人。“美香占2号”是广东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周少川教授团队经历了四十年时光研究探索推广的优质的杂交水稻,该品种荣获了全国优良食味品质鉴评籼稻金奖、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一等奖、深圳原创水稻最佳食味奖等多个奖项和荣誉;“美香占2号”水稻在南方稻区种植面积累计2076万亩,为农民增收32亿元,是具有极高商业价值的水稻品种。

2022年,深圳隆平金谷公司发现市面上有名为“美香占”的疑似侵权的水稻种子销售,冲击了正品授权种子销售的同时,还影响了“美香占2号”水稻种的市场口碑,遂委托广东诺品律师事务调查侵权情况并进行相关维权行动。诺品所经过走访发现市面在售的“美香占”水稻种子包装上未按照国家规定标注批准号,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等信息,立即公证取证并向韶关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举报提供相应侵权线索,协助执法机关调查。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经查处发现,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已到期,在未重新生产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仍然从事生产经营“美香占”种子,并且自行委托印刷厂印刷不符合《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包装袋。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承认其种源来自于深圳隆平金谷公司,是其自行繁殖、生产水稻种子后,企图通过发放种子给农户,以高于市场价收购稻种的方式进行牟利。

该案中,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既违反了《种子法》第三十三条关于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第四十条关于种子标签及使用说明的规定,又违反了《种子法》第二十八条,侵害了深圳隆平金谷公司对“美香占2号”享有的植物新品种权,违法性质恶劣,因此受到农业部门的重罚。深圳隆平金谷公司也将委托广东诺品律师事务所,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损失,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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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丨农财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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