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农评丨村民的玉米被拔,暴露了什么问题?时长共2分2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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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村民门口玉米被拔干部上门道歉”成为各大平台的热门话题。
事情不复杂。甘肃一李姓村民家门口临崇白路,该路是从崇信县到平凉市、兰州市的必经之路。当地正对崇白路沿线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镇村为沿线农户统一修建小花园、小菜园,园内种植由农户负责。但当地要求农户只能种植低矮作物,李先生家种植的40余株高杆作物玉米因此被拔除,进而引发矛盾。
双方对错不论,这件事暴露了一个常见问题:美丽乡村建设中,政府与村民各自的责任边界应如何厘清?
站在政府的角度,肯定有委屈之处。菜园是政府出钱统一建设的,钱花了,肯定要看到绩效,绩效就是公路沿线要整洁美观,能种什么、不能种什么肯定有跟村民交待过,李先生种玉米相当于违背了当初的约定。而站在村民的角度,抱怨可能更多,因为公路沿线整洁美观不是村民的需求,统一修建菜园不是村民主动要求,但土地经营权是村民的,现在因为公共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村民部分作物种植选择权,待快收成的玉米被拔除时,村民的怨愤可能就到了沸点。
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类似的事情可谓常见,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对绩效的渴望追求,甚于村民对美好公共环境的向往,政府大包大揽,干部干、村民看,乡村变美了,却丢失了该有的精气神。美丽乡村建设,肯定不能少了政府的引导与帮扶,但村民才是建设主体,双方厘清责任边界,才能让美丽乡村常建常美。如甘肃这一案例,政府引导村民建设菜园没问题,但菜园的管护是村民的责任,政府在投钱建设时就要把责任边界厘清,要么把管护主动权完全交给村民,要么双方签好约定协议,签协议的过程就是沟通的过程,村民理解了才有更强的主动性管护菜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后来不必要的纠纷。
当然,这件事还暴露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公路沿线乡村建设情况一直是上级部门观察地方作为的窗口,但当这种观察成为一种默契时,或许就成了形式主义的根源。
【作者】黄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