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9年,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成立_南方+_南方plus

南方农村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官网获悉,为推进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下发,决定成立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并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布了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据了解,2014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文成立了第一届农业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以“进一步推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强化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与管理的技术支撑,提高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规范性”为宗旨,距离第二届专家委员会成立已过去9年。

相较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在名单、章程上均有新变化;名单显示,第二届专家委员会由委员、主任、秘书长组成,其中委员22名为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科研院所、各领域专家学者。相比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本届不再设立副主任,主任、秘书长不再由学术专家任职,而分别由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李伟国、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乡村文化指导处处长周峰担任;本届聘期由5年变为3 年,符合条件可以连聘。章程新列入了针对优秀农耕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国内外农耕文化、农业文化遗产研究,评估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传承保护责任履行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第二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通知指出,专家委员会是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咨询机构,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由农耕文化、乡村社会、农业生产、农村经济、乡村旅游、资源环境、规划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重点为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保护利用、转化创新、传承发展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

章程规定,专家委员会承担的具体任务有:为制定农耕文化保护传承相关管理制度、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提供技术支撑;参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对拟认定项目的保护和发展规划进行审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保护传承责任履行情况、保护与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组织委员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进行结对联系,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农耕文化、农业文化遗产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面向社会开展优秀农耕文化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承担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章程》第三章工作任务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章程》第三章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发挥好专家的实践和专业优势,切实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传承。请委员所在单位加强对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支持,为委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各委员要积极参与专家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职尽责,遵守工作纪律,为推动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发挥支撑作用。

自2012年设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定以来,我国目前拥有19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构建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体系,选出了13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广东省有4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分别为广东海珠高畦深沟农业系统、广东岭南荔枝种植系统(增城、东莞、茂名)、潮安凤凰单丛茶文化系统、广东佛山珠三角基塘农业系统,潮州市潮安区凤凰单丛茶文化系统已正式申请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此外广东省农耕文化基地调查走在全国前列——广州市于2022年完成了农耕文化本底调查。

2022年,南方农村报推出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深调研融媒体专题《寻路农遗|发现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里的岭南》

2022年,南方农村报推出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深调研融媒体专题《寻路农遗|发现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里的岭南》

延伸阅读:

【记者】陈静

【来源】南方农村报

编辑 冼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