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任务清单,定经费保障!国家发文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_南方+_南方plus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农业品牌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标志。4月2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塑强50个质量过硬、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精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200个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地域性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培育300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授权企业品牌和600个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动建设一批质量水平高、供给能力强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品牌。

受访者供图

《实施方案》指出,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紧盯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不牢、产品同质化、营销推广能力弱、产销渠道不畅、品牌人才匮乏等问题,整合多方资源,科学精准施策,解决品牌打造难点痛点问题,提高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全面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

《实施方案》明确八项重点任务。一是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全产业链升级。深入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指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主导产业,补齐产业短板弱项,推动农业从种养环节向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延伸,加快主导产业全链条升级。

二是提升供给质量,夯实品牌发展根基。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动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设立绿色通道,提供技术指导,加快审核审批,其中绿色食品申报费用全免,有机农产品认定减免,符合条件的品牌及产品优先纳入农业品牌目录。

三是强化市场跟踪,做好品牌战略布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品牌建设专家指导组,指导本辖区脱贫地区品牌打造,加强主导产业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指导脱贫地区做好品牌定位,科学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四是壮大品牌主体,提高品牌建设运营能力。启动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带头人培育计划,深入开展脱贫地区农业品牌建设和电商发展培训服务活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主体培育,强化人才支撑,组织开展培训服务活动,2025年实现本辖区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持有主体及核心授权主体负责人培训全覆盖,每个脱贫县重点培育3—5个品牌电商带头人。

五是开展品牌帮扶,强化样板示范带动。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组织东部地区农业品牌强县对协作地区脱贫县开展品牌帮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启动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结对帮扶工作,每年选择3—5个脱贫县“一对一”支持开展品牌建设,树立典型标杆。

六是加强宣展推广,提高品牌认知度美誉度。建立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目录,编制《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大全》。启动脱贫地区农业品牌联展计划,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加大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全方位展示、全媒体参与、全平台推广态势。

七是支持渠道拓展,实现品牌营销增效。启动“千名采购商走进脱贫地区”全国行活动,组织开展系列脱贫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重点在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开展产销对接,支持脱贫地区与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开展深度合作。

八是强化品牌管理,促进品牌健康发展。指导脱贫地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建立授权使用主体名录,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产权保护,推动区域公用品牌规范有序发展。严厉打击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或者销售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强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组,把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措施落实。指导脱贫地区统筹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强化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经费保障。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专门部门负责,统筹制定本辖区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推介脱贫地区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成效,营造农业品牌打造良好氛围。

【扫码查看全文】

受访者供图

【记者】王磊

【来源】南方农村报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编辑 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