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财政部发布《2021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万亿元,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的资金支出超1.92万亿元。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69.6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73.21亿元、衔接资金1561亿元,还安排了1204.85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民生保障: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超1769亿元
报告指出,中央财政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8.5亿元,支持地方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69.6亿元,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小学阶段免费教科书国家基础标准从每生每年90元提高到105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从每生每天4元提高到5元。全国约1.56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经费可携带。
强化基层医疗保障。2021年,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在资金分配时向村卫生室适当倾斜。
优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21年,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73.21亿元。还将住房安全保障对象由“十三五”时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调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
丰富农村文化生活。2021年,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230.3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开展广场舞展演、村晚等民俗节庆活动,支持为脱贫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选派文化工作者1.9万人。
巩固脱贫成果:增加100亿元衔接资金
报告指出,2021年,加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将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分配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
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比2020年增加100亿元,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
脱贫攻坚期内倾斜支持832个脱贫县特别是原深度贫困地区的相关转移支付,过渡期继续采取适当方式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倾斜。
延续优化脱贫攻坚期的主要制度安排,明确2021-2023年在脱贫县延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2024-2025年政策实施范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1年“832平台”累计成交额超过100亿元,带动脱贫地区农户稳定增收。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报告还指出,2021年,安排1204.85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33.45亿元,同比增长16.8%,为1.88亿户次农户提供4.78万亿元风险保障。
大力推进种业振兴,支持新创建10个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修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优化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98个农业产业强镇,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为重点支持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保护;支持建设400个“五红四有”红色美丽村庄;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支持地方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实施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
最后,报告还提出,2022年将继续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着力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推动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确保兜住“三保”底线;加快缩小区域间人均支出差距,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继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控制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记者】李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