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
2019年以来,德庆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试点开展乡村社会治理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发动群众集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当中,共建文明、和谐、美丽乡村。先后获得中国诗歌小镇、全国文明村镇、全国美丽乡村、“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等荣誉称号。
构建“三村”议事机制
汇聚人居环境整治力量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一项重要原则。德庆县以村“两委”为核心,创新“筑牢‘本地村’、依靠‘外地村’、团结‘网上村’”的“三村”乡村社会治理议事机制。通过以“三村”社会治理议事会为纽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凝聚群众共同参与家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福村“三村”社会治理议事会组建后,积极响应村党支部要求,成功动员村民无偿出让约9亩土地用于修复破烂村道,路面由2米扩建至7米;发动乡贤捐资为该村一条1公里长的村道增设太阳能路灯15盏;动员120多民村民加入志愿者队伍,义务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探索推进农村赋权明责
赋能人居环境主动权
德庆县积极探索推进农村赋权明责工作,赋予村(社区)权限,农村改水改厕、“三清三拆”、环卫管理、道路改造等小型工程直接让农民自治自管,最大限度保障村民自治权益,有效激活村民“主人翁”意识和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农民乡村治理主体地位不断巩固。
官圩镇作为试点单位,率先以村(居)委会作为项目业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红光村村委会自主发包实施雨污分流、农房立面整治等项目上,吸纳了50%以上的本村工匠参与工程建设。不仅有效拓宽群众发挥主体地位,参与本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渠道;同时让群众劳有所得,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同时,以村级保洁员管理改革为切入口,将村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下放,探索赋予村级工作人员自主管理权限。保洁员数量、工资待遇由村“两委”根据辖区人口、面积、位置等实际情况灵活调配,人口少的自然村就近统筹共用1名保洁员,人口多工作量大的自然村适当提高保洁员工资,不仅增强村“两委”工作权威,还提高日常村庄环境卫生的清理成效。
建立农村“信用七条”
形成人居环境价值准则
长期以来,德庆县官圩镇都注重利用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并将教育引导群众爱护环境卫生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
2020年开始,德庆县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以农村信用建设为基础,按照社会信用建设政策要求,紧扣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从政治信用、法治信用、市场信用、自治信用、德治信用、家庭信用、个人信用出发,建立农村“信用七条”评价标准。信用评价以户为单位,成立村级信用评议机构,对农村家庭及其成员开展信用积分评定,按信用得分奖优惩劣。
官圩镇在试点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中,通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村组网格员日常巡视等,采集村民参与、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行为结果,并与信用积分相挂钩。
自开展乡村社会治理综合改革以来,德庆县将官圩镇经验推广到全县13个镇(街道)、175个行政村,各村“三村”社会治理议事会累计筹集资金20余万元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提升工作,发动群众2000余人次义务投工投劳;镇村自主使用资金2100余万元,顺利推进了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面貌。
【作者】张芷瑜
【通讯】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