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城镇居民/乡村居民)从2014年的2.75:1下降到2020年的2.56:1,城乡收入倍差逐步缩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以下简称《年鉴》)。《年鉴》显示,2020年乡村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14年增长了69.1%,高于同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接近10个百分点。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数据来看,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效良好。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略高于城镇
2020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188.8元,相比2014年增长了接近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略高于城镇。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3.8元,相比2014年增长了52%;而农村居民为17131.5元,相比2014年增长了63.3%。但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在扩大,从2014年的18355元扩大到26702.3元。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东部地区,达到41239.7元,其中上海市为72232.4元;最低的是西部地区,只有25416元,但西部地区增速最快,相比2014年收入增长65.3%。31省(市、自治区)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前五位均位于西部地区,其中西藏2020年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14年翻了一番,增长达到102.6%;收入增长最低的是东北地区,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14年增长53.5%。
西部地区与东北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从2014年的4226.3元缩小到2850.2元,但与东部地区的收入绝对差距进一步拉大,从2014年的10575.9元上升到15823.7元。201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比最低的西藏高35235.6元;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仍是上海,比最低的甘肃高51897.3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西部地区增长快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东部地区,达到21286元。从31省(市、自治区)来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高到低排列,上海最高,达34911.3元,广东排在第七位;前十名分别是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江苏、福建、广东、山东、辽宁、江西,除了辽宁和江西,其他均是东部地区省份。
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10.8元,最低的是甘肃,10344.3元。但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其他地区,相比2014年,2020年增长超过70%,年均增速超过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前八位均位于西部地区,最高的是西藏,相比2014年增长98.4%。值得一提的是,就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而言,2014年和2020年,上海与甘肃都分列31省(市、自治区)首尾,两者的绝对差距从14915元涨到24567元;尽管西部地区增速高于东部,但两者的绝对差距从4849.6元涨到7175.2元。
东北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最低,相比2014年仅增长了53.5%,31省(市、自治区)中最低的是吉林,仅有49%,其次是湖北及天津。不过东北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差距最小,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15:1,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为19118.6元。城乡差距最大的是西部地区,其收入倍差达2.66:1,甘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达到3.27:1。
农村低收入组家庭收入增速最高
《年鉴》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5个等份,处于最低20%的收入群体为低收入组,以此类推,依次为中间偏下收入组、中间收入组、中间偏上收入组、高收入组。
2020年全国城乡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868.8元,而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293.8元,双方收入倍差从2014年的10.74:1下降到10.2:1,但收入绝对差距从46220.7元增加到72425元。收入最高的城镇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收入最低的农村低收入组家庭的20.5倍,双方收入绝对差距高达91380.1元。
同等组别城乡倍差均超过2.4倍。城镇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高收入组家庭的2.49倍,双方绝对差距57541.3元;而城镇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的3.33倍,双方绝对差距超过1万元。
但农村低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远高于城镇低收入组家庭。实际上,除了中间偏上组,其他四个组别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增速均高于同等组别的城镇居民家庭;相比2014年,这四个组别的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均略有下降。相比2014年,农村低收入组家庭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69.1%,而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仅增长了39%,双方收入倍差从4.05倍下降到3.33倍。
在农村,收入增速最快的是低收入家庭,其次是高收入家庭组;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低收入组的倍差从2014年的8.65倍下降到2020年的8.23倍。而在城镇,收入增速最快的是高收入组家庭,相比2014年收入增长了55.9%,但低收入组家庭收入仅增长了39%,双方差距在进一步拉大,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低收入组的倍差从2014年的5.49倍上升到2020年的6.16倍。
链接
东部地区:有10个省(直辖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地区:有6个省,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地区: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地区:有3个省,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记者】卢晓科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