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业园区(基地)是推动农村创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平台。为高质量建设农村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打造一批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平台载体,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公布<全国农村创业园区(基地)目录(2021)>的通知广东52个园区(基地)入选入选。


以下是通知原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
《全国农村创业园区(基地)目录(2021)》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农村创业园区(基地)是推动农村创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平台。为高质量建设农村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打造一批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平台载体,根据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关于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提升农村创业创新水平的意见》(农产发〔2020〕5号)工作安排,我部组织开展全国农村创业园区(基地)目录更新调整工作。按照政策措施有力、设施条件完备、创业服务聚焦的原则,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创客小镇等2210个农村创业园区(基地)纳入《全国农村创业园区(基地)目录(2021)》,现予以公布。

各农村创业园区(基地)要持续完善设施建设、汇聚资源要素、提升综合能力,为入住园区(基地)的创业项目以及有返乡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全面、优质的创业服务,为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创业园区(基地)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加大宣传力度,为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造良好条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针对农村创业园区(基地)负责人素质提升开展专项培训、观摩研学等活动。
2017年公布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农村创业园区(基地)目录(2021)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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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