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等有关规定,为规范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试验和登记管理,保障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部组织制定了《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和《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转基因耐除草剂作物用除草剂登记试验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附件:1.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2.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5日
点击最左下方“阅读原文”可下载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除草剂防治转基因耐除草剂玉米田、大豆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的通知 农办农【202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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