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保监会通过日常监测发现,一些地方出现多起未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情况比如,一些地方使用“银行”字样命名某些公用项目,并在公开印发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中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包括使用“两山银行”“粮食银行”等名称命名相关生态资源经营发展平台,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使用“银行”字样标识等。

查阅发现,网上确实出现了上述相关平台,如“安吉两山银行”、竹溪县“两山银行”、旌德县柳溪村“两山银行”“峰云汇粮食银行”“西湖粮食银行”等。此外,公开信息披露,2021年8月,在安徽旌德县旌阳镇柳溪村、蔡家桥镇华川村挂牌成立“两山银行”,2022年1月,相继在庙首、白地等5个镇8个村挂牌成立“两山银行”,至此全县共有10个村试点运行“两山银行”。

“粮食银行”是粮食企业借鉴银行业经营模式,利用自身仓储经营条件,代农户存储粮食,在通过契约方式保障农户粮食所有权的同时,将粮食经营权以“定期”或“活期”的形式让渡给企业,农民可按约定提取粮食(成品粮)或折现的新型粮食流通业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显示,2014年,国家粮食局曾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粮食银行”健康发展的意见》。银保监会表示,未经批准使用“银行”字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的法律规定。同时,将相关生态资源经营发展平台等冠以“银行”名称,容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各地应及时整改纠正不规范使用“银行”字样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应做好释法宣传工作,将督导和执法相结合,依法协调推进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清理工作。



来源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蓝鲸财经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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