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时评称,必须加快完善现代种业全产业链

农业农村部召开视频会,强化政策保障支持粮食生产工作

农业农村部回复关于握牢转基因种子控制权、加快培育种业龙头企业的相关提案

为民族种业装上更多“中国芯”,北京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揭牌

严格品种审定,山西重拳出击保护种业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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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种业有哪些新动作?一起来看看!


人民日报时评

加快完善种业全产业链


8月31日,人民日报刊发时评文章称,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种业振兴,必须夯实种业发展基础,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良种供应安全,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种业包括品种选育、种子繁殖、推广销售等环节,打好种业翻身仗,必须加快完善现代种业全产业链,促进产学研用结合,育繁推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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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种业振兴,必须夯实种业发展基础,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良种供应安全,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种业包括品种选育、种子繁殖、推广销售等环节,打好种业翻身仗,必须加快完善现代种业全产业链,促进产学研用结合,育繁推一体化。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种业振兴,必须夯实种业发展基础,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确保良种供应安全,全面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当前,我国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95%以上,主要畜禽核心种源自给率超过75%,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种业发展基础仍不牢固,保障种源自主可控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粮食安全这根弦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绷得更紧。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对“十四五”我国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作出全面部署安排,为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提供了支撑。


农业种质资源是现代种业发展的基础。我国的郑麦9023、矮抗58等小麦品种就是在农业种质资源中提取出抗逆和抗病基因,经过科研推广,成为全国种植面积位居前列的小麦品种。当前,随着环境变化,部分种质资源消失的风险增加,需要加快摸清我国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和发展变化趋势,有效收集和保护珍稀、濒危、特有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同时,应让种质资源动起来、用起来,完善种质资源信息公开和共享交流机制,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种业优势,促进优质种质资源高效共享利用。


种业包括品种选育、种子繁殖、推广销售等环节,打好种业翻身仗,必须加快完善现代种业全产业链,促进产学研用结合,育繁推一体化,让一粒粒好种子成为农民的致富帮手。目前,我国种业已进入以自主创新为驱动力的发展新阶段,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育种联合攻关,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才能更好打造我国现代农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更多本土品种升级换代。同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推动提升品种研发、产品开发、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现代化水平,通过示范带动、良种繁育等合作形式,打通良种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让好种子惠及更多农民,带动农业提质增效。


种业的生命力在于原始创新,需要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驾护航。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就会影响本土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进而影响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对此,应抓好源头管理,针对品种同质化问题,聚焦产量和抗性等重点指标,加快修订审定标准,提高审定门槛。各地要加快修订地方标准,从严审定品种,开展已登记品种清理。同时,扩大监督面,综合运用行政、互联网等多种手段,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展望“十四五”,以建设现代种业强国为目标,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种业自主创新体系、良种生产保障体系、监管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这必将全面提升种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实现我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农业农村部

强化政策保障支持粮食生产工作



8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强化政策保障支持粮食生产工作推进视频会。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刘焕鑫出席会议并讲话,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主持会议。中国人保集团副总裁于泽、中华保险集团董事长徐斌出席会议并发言。 


会议指出,科学分析当前粮食生产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抓好秋粮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虽然今年粮食种植面积增加、土壤墒情合适、全国面上灾情相对较轻,但仍然存在局部旱涝灾害偏重、东北早霜风险大、南方稻区“寒露风”以及病虫害威胁大的不利因素,夺取全年粮食丰收任务仍然艰巨。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通过积极采取增施肥、促早熟、防病害等针对性措施,确保秋粮安全成熟,千方百计夺取秋粮丰收。


会议要求,要着力强化扶持粮食生产的资金统筹和项目实施,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一揽子政策;要用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进一步加快执行进度,统筹支持用于秋粮促早熟的相关措施;要推动金融保险联动,主动投入,提前预防,将农业保险与农业防灾减灾措施衔接起来,有效提升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水平


农业农村部

回复转基因种子的相关提案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51号(农业水利类042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8月26日,农业农村部回复转基因种子相关提案,提案中指出,要从三个方面审慎开展种业国际合作,分别是建立种业安全审查制度、强化生物技术管控、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对一些食用作物种业合作应有收有放,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负面清单,确保主要粮食作物和重要农产品种源安全;从强化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大生物技术研究投入、加大转基因研究和安全管理力度等方面,牢牢把握转基因种子的控制权;关于适当收紧和规范种子育种研发的开放政策,有三条,一是实施合作审批审查制度,二是推进共享惠益制度落实,三是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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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审慎开展种业国际合作

一是建立种业安全审查制度。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种业安全联合审查制度,对外商投资种业进行全面评估审查。二是强化生物技术管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规定,禁止外商投资转基因品种选育及种子生产、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研发。三是推动优势企业走出去。推动实施《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为中资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总体上,我国农业用种安全有保障,风险可管控。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种业安全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产业监测分析制度,依法审慎开展种业国际合作,确保种业安全。


02 关于对一些食用作物种业合作应有收有放

根据《种子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种业有三类管理措施:一是禁止类,包括转基因品种、稻类、大豆等;二是有条件合作类,小麦种业要求中方股份不低于34%,玉米种业要求中方股份不低于51%。三是全面放开类,蔬菜等作物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外商可100%控股。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负面清单,确保主要粮食作物和重要农产品种源安全。

       

03 关于牢牢把握转基因种子的控制权

一是强化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十三五”我部通过相关渠道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通过相关专项支持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和创新利用。二是加大生物技术研究投入。不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围绕种质创新、育种新技术、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科技创新链条,开展基因挖掘、品种设计和种子质量控制等核心技术研究。三是加大转基因研究和安全管理力度。陆续批准了玉米、大豆安全证书,为把握转基因生物技术主动权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生物育种研发力度,加快提升种业创新能力水平。


04 关于适当收紧和规范种子育种研发的开放政策

一是实施合作审批审查制度。严格对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利用国内种质资源进行审批,对外商投资种业及科研进行审查。二是推进共享惠益制度落实。要求国内科研单位、企业和个人,制定详实共享惠益方案,确保在对外合作中获得最大收益,包括利益共享、技术共享和资源共享等。三是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对有关单位未经审批、擅自与境外机构开展种质资源合作交流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种质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审批监管,促进对外种子育种研发交流合作健康发展。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6日


农业农村部

加快培育一批种业龙头企业及优势特色企业



8月20日,农业农村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52号(农林水利类401号)提案答复的摘要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种子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种业龙头企业及优势特色企业,提升我国种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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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于完善粮种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种业支持政策,积极培育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累计安排奖励资金,支持制种大县建设,建设高标准种子田,购置制种机械设备,建设仓储、晒场等,巩固了国家级制种基地发展基础。2021年中央财政加大制种大县支持力度,奖励资金规模由10亿元增加到20亿元,创新种子基地建设和发展模式,推进优势基地与龙头企业结合共建,推动基地做优、企业做强。二是加大保险保费补贴。2018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政策,将水稻、小麦、玉米等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目录,对种业生产者按规定投保农业保险,中央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支持,补贴比例最高达40%。三是强化金融支持。2013年,我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和单位发起成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企业提高育种创新能力和生产加工水平。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种子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一批种业龙头企业及优势特色企业,提升我国种业核心竞争力。


02 关于健全粮种储备制度,满足种子储备需要

1989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家种子储备制度。2016年新修订的《种子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目前,国家和省级两级储备制度体系中,国家层面每年储备救灾备荒种子5000万公斤,安排财政资金500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储备任务,补助资金实行综合补贴、包干使用;省级层面,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储备制度,储备种子近4000万公斤,安排资金近8000万元。种子储备制度对有效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确保种子市场平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体系建设,强化储备种子管理,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03 关于加强科研体系建设,加快优质品种应用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优质高抗新品种选育和推广,全面提升种业对农业丰产增收支撑能力。一是加快构建种业科技自主创新体系。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基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二是强化新品种选育和推广。科技部通过实施“七大农作物育种”专项等,围绕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等科技创新链条,开展基因挖掘、品种设计和种子质量控制等核心技术研究,形成高效育种技术体系。我部先后启动了4大粮食作物和11种特色作物的良种攻关以及集成理论技术创新攻关,成功选育一批高产绿色优质品种。同时,不断强化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推广体系建设,加快良种推广应用,实施良种、良法、良机配套,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持续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扎实推进良种科研联合攻关,加快选育一批优质高产绿色突破性新品种。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夯实我国粮食增产丰收的基础。


04 关于加大保护开发力度,促进研发成果转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我部会同地方及有关部门全面抓好落实。一是资源总量持续增加。2015年,我部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抢救性收集资源,丰富了遗传多样性。今年在已普查17个省份基础上,新启动山西、内蒙古等其余省份的普查收集,将实现全国农业县(市、区)全覆盖。二是保护体系初步构建。建立了以作物种质长期库为核心、10座中期库和43个种质圃为支撑、214个原生境保护区为补充的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今年3月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电视电话会上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力度,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加快开展保护单位确定与种质资源登记,推进优异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切实夯实种业创新发展的种质资源基础。


05 关于优化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倒逼企业创新

近年来,我部严格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激励育种原始创新。一方面,完善法律法规。2015年修订的《种子法》将植物新品种保护单列一章;制定出台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配套规章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34个测试机构,发布了11批新品种保护名录和235个行业标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基本构建。今年,全国人大启动《种子法》修改工作,推动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相关修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另一方面,严格品种管理。针对行业反映强烈的品种同质化问题,今年7月,我部将新修订的国家级玉米、稻品种审定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玉米、稻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更加严格。同时,加快修订种子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不断提高种子质量水平。下一步,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严格品种审定管理,有效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激励原始创新。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0日


北京

为民族种业装上更多“中国芯”!北京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揭牌


8月26日,北京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在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揭牌。农业种质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的物质基础。种质资源库的建立,标志北京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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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确定了第一批共21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对6万余份农作物,2个畜禽地方品种、1.5万份畜禽遗传材料,6个水产品种,2万余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实施重点保护。其中,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是本市第一批获得确认的市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不仅是北京市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北京市百合种质资源圃、北京市北京油鸡保种场和北京市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的依托单位,也是国家果树种质北京桃、草莓圃的依托单位。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自1958年建院以来,种业一直是建设发展的核心主业,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精准鉴定评价、深度发掘优异种质和基因、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工作,拥有占全国10%的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数量,繁育出“京欣”、“京麦”、“京农”、“京科”等一系列享誉全国的优秀品种,各个历史时期培育的新品种有力支撑了北京农业的发展。


种子,关系中国人的饭碗,突破性品种的培育需要种质资源,农业的重大变革更离不开种质资源支撑。接下来,本市各资源保护单位将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登记、分发、利用等工作,切实为北京种业服务,让北京市种质资源保护和优新品种选育工作实现新跨越,为民族种业装上更多“中国芯”



山西

严格品种审定 山西重拳出击保护种业知识产权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工作,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1年山西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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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做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工作,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1年山西省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今年7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激励原始创新、净化种业市场、促进种业振兴。重点任务是严格品种审定、清理登记品种、加强种业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违法案件、强化协调配合、推动社会共治。具体来说,就是要修订我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提高DNA指纹差异位点数、产量指标和抗病性指标。以保护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品种为重点,加大对已登记品种的清理力度,对种性退化失去生产应用价值或存在生产风险的问题品种,申请时存在欺骗、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品种,还有经检测没有位点差异且申请者不主动提出撤销登记的,要提出撤销意见建议,减少非主要农作物仿种子问题。


同时,加强种业全产业链执法检查、加强对制种基地的检查、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检查、加强对种子市场(含网络销售)的检查、加强对种子使用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用种情况,通过倒查掌握了解种子来源和质量情况。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抽检任务重点安排在制种、生产经营环节。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省通报、各地联查”,构建“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




来源丨人民日报、农业农村部、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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