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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放在首位,提出要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等七方面重点工作。
与往年相比,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粮食安全的内容有何新提法?又释放出什么信号?为此,南方农村报(下称“南农”)记者特邀中国农业大学特聘教授、国务院参事、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何秀荣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解读。
中国农业大学特聘教授、国务院参事、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何秀荣。受访者供图
今年提法在广度、深度、细度上有所不同
南农:聚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哪些重点和新变化?
何秀荣: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作为农业的头等大事。粮食安全的重点内容是稳面积、增单产、保产求增,所有的措施都是围绕这三点展开的,比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大粮食保险力度等措施。总体上说,与近几年粮食安全的基本提法是一致的,主要是今年有些提法在广度、深度或细度上有所不同。比如,去年提出的“玉米单产提升工程”,今年扩大为“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去年提出的“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今年明确为“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去年提出的“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今年细度增添为“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
明确农资保价稳供的具体做法
南农:农资保供稳价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产品供给。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这背后有何考量?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又将发挥什么作用?
何秀荣:“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这一说法只是一个取向性的表达,今年在其后增添了“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这一句话,提出了一个具体明确的做法。农资保价稳供这句话在文件上是很好写的,但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工资成本在涨、主要生产原料石油价格在涨、环保成本在涨、科技研发要增投,企业是要盈利的、是市场化的,其实是很难做到稳价的。农民抱怨农资价格上涨导致的生产成本上涨,尤其在农产品价格低迷时,成本上涨进一步削薄了利润。所以,国家给农民农资补贴,但农资补贴往往是年度固定的,跟不上农资价格上涨。
这次提出“鼓励地方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具体思路,但其中既存在技术方面的探索,也存在财政方面的探索,比如哪级政府出钱?如果真能实现,实践中就能有力有效地多抵消一些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净收入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生产积极性,自然也就有利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
给予省级政府更大耕地占补平衡约束和压力
南农: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耕地保护的重要内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坚持“以补定占”,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该政策的出台有何背景?如何准确理解“以补定占”的内涵?
何秀荣: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是“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藏粮于地”的具体体现之一,也是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以补定占”不是一个新提法,2013年底,中央就提出了“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近补近、占优补优”的要求,所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使用了“坚持”二字。其背景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表明,“二调”以来的十年间,全国耕地地类减少了1.13亿亩,有21个省份的耕地面积少于耕地保有量任务数。这些数据折射出,各地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违法违规占地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农业内部也存在大量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生态地甚至水塘的现象。
为此,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重大政策。《人民日报》2023年10月10日发表了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广华的文章《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改革完善占补平衡制度》,其中提到“坚持‘以补定占’,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以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补充耕地指标和允许占用耕地规模的上限”。
为了使政策落地有力有效,就需要出台“长牙齿”的措施。今年将“以补定占”与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联系在一起,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这是一项很硬很明确的措施,给予省级政府更大的耕地占补平衡约束和压力,再加上耕地保护制度中更健全严格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使“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策划】严亮 洪继宇 王伟正
【统筹】苏晓璇 段凤桂 肖婉琦
【记者】谢晓莉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