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既是巨大的消费市场,又是巨大的要素市场,农村流通是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中央财办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建成设施完善、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顺畅的农村现代商贸网络、物流网络、产地冷链网络。到2035年,建成双向协同、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商贸、物流、交通、农业、供销深度融合,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深度融入现代流通体系,城乡市场紧密衔接、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形成良性循环。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因地制宜,产业发达地区重在提质增效、打造品牌,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地区重在创造条件、打好基础,产业薄弱地区重在兜底服务、保障基本流通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两个突出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流通设施短板,强化节点、打通堵点、补上断点。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县乡村物流设施短板、合理优化商贸流通设施布局、推动城乡流通深度融合、强化农村流通数字赋能、培育农村流通龙头企业、完善农村流通标准体系、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等八项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强调,要把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地要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并整合地方财政相关补贴和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仓储、县级公共配送中心等设施用地。加强农村流通领域人员培训,加大农民生产、加工等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培育掌握专业化生产、数字化经营技术的“新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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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磊 实习生李煦晴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