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公布,中医药、文旅等产业期待狂飙_南方plus_南方+

2月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全文正式公布。据了解,《条例》于1月9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今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条例》共八章66条,对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总体方案》提出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条例》进一步细化支持促进四大产业的内容,强化人才、税收支持保障措施。那么,接下来将如何贯彻落实?

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将进一步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针对《条例》明确的四大主导产业,接下来将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高水平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支点,推动粤澳合作在中医药等领域布局建设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推动国家加快出台金融支持合作区建设专项政策,促进合作区金融业面向澳门高度开放,大幅降低澳门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进入合作区准入门槛。发挥琴澳文旅会展独特优势,高标准举办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世界湾区论坛,研究打造澳门商贸一条街、美食一条街等重点文旅项目,共同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据了解,对于《条例》中已明确的内容,合作区将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对于便利澳门专业人才在合作区执业,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等方面内容,合作区将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出台“小切口”法规予以推动落地;对于推动合作区高端制造、中医药、大健康、文旅会展、商贸、金融等产业发展方面,合作区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的方式加强制度性安排,加快落地实施。同时,执委会将会根据合作区改革发展需要,向广东省及珠海市提出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规定。

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川表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对横琴和珠海的影响都十分重大。接下来珠海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支持,二是强化产业共建,三是强化交通联通,四是强化民生服务合作。

 【记者】黄旭君

【来源】南方农村报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编辑 杨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