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地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七问七答”_南方plus_南方+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近期,国务院食安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国务院食安办印发了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各地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工作进行部署。

广东省闻令而动、快速响应、迅速落实,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更好地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由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专班主办,广东省食品安全质量协会策划承编了“推动地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七问七答’”专题内容,特别邀请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杨杏芬,围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落地落实的重要意义及“两个责任”的主要工作内容等进行科普解读。以下是“七问七答”具体内容:

“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22年9月22日,国务院食安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这2个文件以下简称为《意见》和《规定》。

《意见》和《规定》的出台,是近年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制度成果,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再落实,是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再增强,是对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再完善。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具体指什么内容?

“两个责任”是指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负有主体责任。

《意见》对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作出哪些具体要求?

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个文件中,有原则性条款“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了地方党委常委会其他委员、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食品安全职责”。

此次《3意见》印发,进一步明确要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责任传导机制。通过实施包保制度,将“党政同责”“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因此,可以这么理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就要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将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目标’。”

具体来说,就是将持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一一对应到市、县、乡、村四层包保干部,通过各级领导干部分层分级包保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控风险。

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主要指什么?

建立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度就是通过各地实施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责任机制,让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包保督导,实现对风险的全面防控。

通过包保干部履行“三清单一承诺书”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包保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清单”指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国家要求的“一承诺”是指包保干部同本级党委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包保”工作主要做什么?

包保干部通过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包保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载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等内容。督促企业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运用等工作,确保安全。在落实包保制、承诺制的同时,还需落实陪餐制,自费陪餐。

包保工作要怎么干?

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理清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检查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施情况。

《规定》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出哪些制度上的补充?

《规定》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同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抓住企业关键少数,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利于监管触角深度延伸,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比如,《规定》中明确了企业需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达到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求的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备,未达到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需求的企业需要配备至少1名食品安全员。在配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础上,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以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将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风险隐患始终在可控可防范围。

据了解,我省在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工作中,还要求各地增加“企业承诺”这一自选“动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即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与包保干部签订《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来源】广东食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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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严秋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