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县域发展,这项任务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_南方plus_南方+

4月13日,南方农村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了解到,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以下统称三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22-2025年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通知》规定,到2025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

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通知》要求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为优化改善县域消费渠道,《通知》要求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通知》要求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为增强农村产品上行的动能,《通知》提出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通知》还提到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通知》规定了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省级主管部门对本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负总责。需要指出的是,省级乡村振兴部门要积极推动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通知》提到要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独立第三方,参与决策监督,并常态化跟踪项目完成情况,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要强化追责问效,督促及时整改。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此外,《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各省县域商业补助资金最终安排使用到县(市、区、旗)的比例不低于90%,优先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记者】袁瀚

【来源】南方农村报

编辑 方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