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养猪人注意了!2021年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开始了。符合条件的猪场尽快向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据湖北日报报道,在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间按每头猪500-1000元办理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半年贴息,贴息比例为2%。

贴息范围及贴息金额
1、根据鄂政办电〔2021〕54号要求,对年出栏500头(含)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在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每头猪500-1000元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半年贴息。非新增贷款、贷款超过1000元/头、贷款用途为非流动资金的不予贴息。
2、符合条件的贷款期限在半年以内的,按实际月数贴息。
3、规模猪场(户)属省级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按照《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鄂财农发〔2021〕18号)规定办理,不再另外申报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1、申请贴息的养殖主体注册地必须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且相关贷款发放机构必须是在湖北省内注册经营的银行机构。
2、申报的贷款资金必须用于生猪生产经营,不得转贷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不能用于偿还非贷款银行的债务或其他纠纷债务。
3、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被行政处罚或被行业通报的企业,不享受贷款贴息政策扶持。
官方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统一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bxnxx.com)”上报,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该平台进行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存档备查。
县、市两级应分别于2022年3月20日、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 詹广慧
联系电话:027-87877659 邮箱:hbnytxmsyc@163.com
联系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凡星
联系电话:027-87166055
联系人:湖北省财政厅农业处 罗俊
联系电话:027-67818574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