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试验管理,确保试验质量水平,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玉米品种多渠道试验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21]227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决定对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试验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一、检查范围


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国家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及省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用途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等各渠道试验。


二、检查方式


由各市种子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国家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及省统一试验按作物、试验渠道分别抽查,重点抽查两年内未曾检查过及以往试验不规范的试点,每种作物每个试验渠道抽查试点数量不少于辖区内试点总数的30%;对辖区内省联合体试验、特殊用途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按作物、试验渠道进行试点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试点试验方案落实、试验地位置环境、试验地平整、试验设计、田间表现、田间管理与调查记载、档案与试验工作管理等情况。市级种子管理机构抽取辖区内1-2个省级联合体承试单位进行现场收获测产。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收获。


五、有关要求


1.按要求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2021年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试验检查评价表(样表)(附件1)的内容对辖区内玉米、水稻、大豆、棉花品种各渠道试验试点,逐项进行检查。玉米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2、3;水稻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4、5;大豆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6、7;棉花品种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8、9。在市级检查期间,省站将对部分试点进行抽查。


2.检查完成后及时汇总、上报检查结果

检查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检查结束后,将国家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及省统一试验、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特殊用途试验、引种备案适应性试验按作物分别汇总试验检查评价表、现场收获测产结果,写出试验检查报告,于收获测产后5日内、11月30前将电子版同纸质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至公共邮箱sdpzqsk@163.com,纸质版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区试科),联系人:刘华荣,联系电话:0531-81608101)。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品种处理、引种备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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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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