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建设内容 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开发数据通用统计报送、物联网数据采集等智慧管理系统、智慧分析平台,建设生猪、马铃薯、饲料等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和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 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重点支持建设国家农业农村科研协同创新平台,数字种业、国家数字乡村、数字农业装备、数字农产品流通领域国家创新中心,水稻、棉花、肉禽、海洋牧场、天然橡胶等专业领域创新分中心,以及农产品加工等国家数字农业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 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主要围绕生猪、肉牛、奶牛(羊)、蛋鸡、肉鸡等5类品种,重点建设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畜禽圈舍通风、温控、空气过滤和环境监测等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设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别、自动称量、精准上料、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精准饲喂与分级管理;改造产品收集系统,实现集蛋、挤奶、包装自动化;改造畜禽粪便清理系统,实现自动清理;建设畜禽疫病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动物疫病的预警、诊断和防控;建设繁殖育种数字化管理系统,配置动物发情智能监测装备,构建种畜遗传评估系统,提高种畜繁殖效率。 储备条件 1. 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单位为农业农村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2. 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建设单位为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省级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本领域数字化技术研发处于国内先进地位,具备省级及以上科研实验条件,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拥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具备承担本领域创新任务的能力;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 3. 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基地建设选择的农产品应当为县内农业主导品种,产值规模在省内排名前10位,且已经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产业链条完整,基本实现了一二三产融合。 项目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建设单位为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产业所属部门确定建设单位)或下属事业单位。 实施单位中,奶牛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1000头,肉牛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1000头。 中央投资规模 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全部为中央投资。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分中心)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70%、80%、90%,且每个中央投资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 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50%、60%,且每个中央投资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 2022-2025年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种植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县级技术支撑单位改造提升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以及检测相关设施设备,建设打造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项目县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密闭贮存发酵设施、堆肥设施等建设,建设厌氧消化、沼气利用、沼液密闭贮存、沼渣堆肥、臭气控制等设施;支持购置运输罐车、撒肥机,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密闭田间贮存设施等,购置粪肥计量、养分测定等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长期定位监测点。 储备条件 县域生猪存栏量≥10万头或存栏猪当量≥20万头,优先将县级人民政府重视程度高、种养结合发展思路清晰、畜牧业发展稳定、配套政策措施有力、耕地面积较大(如产粮大县等)的县纳入支持范围。 中央投资规模 中央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每个县不超过3000万元。 其中,生猪存栏量10-20万头或存栏猪当量20-40万头的县中央投资不超过2500万元,脱贫县不超过2800万元;生猪存栏量20万头(含)或存栏猪当量40万头(含)以上的县(包括脱贫县),中央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速发展,信息技术深刻改变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也改进了政策执行和落实的方式。在手段上可以更加依靠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例如,区块链技术在农产品电商的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具有非常好的前景,每个环节的农产品投入都会在线形成“记账本”,从而自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此前,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刘焕鑫表示,“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将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基础性、长远性、战略性的农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现代种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农业农村、动植物疫病防控、重大科学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支撑。数字农业农村将成为发展重点。 让我知道你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