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莫谋钧的父母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5月7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相关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27981元,该部分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据了解,诺普信董事会秘书莫谋钧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莫谋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针对其父母短线交易行为,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警示函内容

莫谋钧:

经查,你担任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普信)董事会秘书期间,你的父母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买入诺普信股票 26,400股,累计卖出诺普信股票26,4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诺普信公告中表示,根据莫谋钧出具的《关于本人直系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莫谋钧父母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致,也是基于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莫谋钧父母交易前未征询莫谋钧本人意见,莫谋钧也未告知其父母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况。

诺普信表示,后续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要求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丨农财君

来源 | 诺普信企业公告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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