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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长出不久的秧苗枯死了,就因为用了‘三无’农药,这不造孽吗?”田埂旁,63岁的种植大户周立昌连声叹气。

今年7月31日,周立昌向笔者反映,他家在江苏扬州高邮市和泰州兴化市承包的720亩农田,在使用与稻种捆绑销售的农药后出现了大面积死苗现象。据不完全统计,类似情况在扬州周边地区造成稻田损害的面积已超过了2000亩。

随后,农药经销商所在地扬州市江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并根据涉事农药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事实认定涉嫌为假农药,并会同公安机关展开调查。


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受害农户使用的“问题农药”是适用于大豆田的除草剂,并不适用水稻田。扬州江都警方已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为由立案侦查,共有6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种子企业故意撕掉农药标签



此次水稻药害事故发生在今年7月。

7月28日,扬州江都区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当地真武镇、樊川镇部分农户在小纪镇奕润农资经营部(负责人冯某)购买“裕粳1号”稻种,并使用其搭售的标注为“专用除草剂A2型”农药后出现僵苗、死苗现象。

7月31日,一种植户向人民网反映,他家在扬州高邮市、泰州兴化市种植的720亩稻田亦有同样遭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确认,此次药害涉及的稻田共约2120亩。

据了解,江都区农业农村局接报后即商请警方提前介入,当天下午开展现场调查,在经营者冯某处查获尚未销售的问题农药27瓶。

8月2日,该局将抽样的问题农药送往浙江省化工研究所进行检测。

8月17日,检测报告显示,该除草剂含4%甲氧咪草烟成分;当日,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立案侦查。

“甲氧咪草烟是用于大豆田的除草剂,并不适用水稻田。”江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郭晓同说。

据了解,江都区农业农村局已组织专家,从农户反映水稻受药害的田中选取4块代表田块进行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田间表现为水稻植株叶片发黄,严重田块出现僵苗、死苗等明显药害症状,认定是使用了含甲氧咪草烟成分的药剂所致。

笔者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目前已初步查明,涉事种子和农药由销售代理董某从安徽仲衍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仲衍种业”)购进“裕粳1号”种子和“专用除草剂A2型”农药,全部捆绑销售给冯某。冯某再以点对点方式,将种子和农药捆绑销售给扬州江都区、高邮市和泰州市的种田大户。

据江都警方办案人员介绍,农药为山东一公司生产,仲衍种业将原有标签撕掉后贴上“专用除草剂A2型”标签,未标注农药名称和成分等内容,共11019瓶。

9月12日,江都警方在合肥将仲衍种业涉案嫌疑人抓获,连同江苏的经销商在内,共有6名嫌疑人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药害导致部分农户损失巨大



药害事故发生以来,扬州江都区农业农村局多次派员到当地田间指导农户及时补种、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进行解毒、加强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

该局植保科科长史晓利告诉笔者,根据现场观测,补种的水稻生长周期约推迟7~10天。

据悉,事发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派出调查组赶赴有关现场调查核实,推动问题妥善处置。该厅种植业处副处长陈爱辉介绍,从现场调查和当地反映情况看,扬州江都区、高邮市受药害的1770亩水稻生长基本恢复,受药害影响较重的植株生育期略迟,后期大部分植株能正常生长,对最终产量的影响在可控范围之内。另有种植户位于泰州兴化市的承包田中有约7亩田块因缺苗较多且无苗可补,产量预计影响较大。

目前,江都区农业农村局已会同警方组织协调涉事经营主体与受害农户协商赔偿事宜,切实维护农户权益。郭晓同表示,农户具体损失目前尚不能确定,待水稻成穗后聘请专业部门及第三方对受损情况作出科学评估。

另据了解,“裕粳1号”2019年通过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属双季晚粳稻品种,适宜安徽省双季晚粳稻区种植,但并未在江苏省审定或引种备案。

下一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对农药等农资进行执法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农资行为,组织各地加强普法宣传,全力保障秋播农资使用安全。



来源丨人民网江苏频道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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