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广州铁路警方获悉,近日,广东韶关一男子在铁路边飞行农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其行为构成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1月7日18时19分许,韶关东站派出所接到接警平台转来警情:Z111次司机反应当其驾驶的列车途径韶赣线K164+000M处时,铁路线一侧有一架无人机在飞行。接报后,韶关东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到场后并未发现无人机和相关操作人员,通过调查走访,民警在附近的一果园找到涉事人员钟某,并依法传唤至韶关东站派出所调查处理。


据了解,钟某当天飞行的并非小型无人机,而是一架机身长约1.2米,重达36.5公斤的农用机。“我们回到案发现场发现,钟某升放无人机的位置距离铁路只有20多米,无人机一旦失控,撞击列车或者坠落到铁路,都会给铁路设施设备带来风险。”办案民警介绍,钟某是一名果园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种植效率,早前特意购买了台农用无人机并获得了相关资质。1月7日下午,钟某受他人委托后,来到韶赣铁路线K164+000M附近的一小山坡上,飞行无人机喷洒除草剂。

因钟某的此次飞行并未向相关部门报备,属于“黑飞”行为。民警对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无人机飞到铁路线路上空可能严重危害行车安全,钟某当即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并接受处罚。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州铁路警方依法对钟某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铁路警方提醒,铁路上方电气化接触网通常使用27.5千伏高压电,无人机、风筝、气球等低空飞行物,一旦掉落到铁路接触网上,将造成线路短路,严重的还会影响行车安全,甚至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在铁路规定范围内放飞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物。




来源丨广州日报

编辑丨农财君

审核丨杨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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