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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技术的逐渐成熟,无人机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从农田撒药到施肥播种,无人机在节省人力物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户的种植效率,但新的科技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当无人机喷洒药物导致邻近种植户受损,如何认定损害与洒药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农业产量客观上存在个体差异的情况下,又该如何认定受害方具体损失呢?6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示一起案件。

许某在江苏宝应承包了200亩农田种植水稻。2021年6月某日凌晨,为给稻田除草,许某首次尝试使用无人机向稻田喷洒农药。但当天因受风力影响,无人机喷洒的药水随风向周边飘洒。两天后,邻近田块的农户崔某在田间巡查时发现,自己水田里辛苦种植的200亩芡实突然蔫了,叶片开始发黄,似乎是喷洒农药所致。
崔某当即打电话给许某妻子刘某,要求对方给个说法。刘某回应称:“我们使用的除草剂本就不重,你用碧护吧,轻微中毒打碧护就行。”于是,崔某按照刘某的意见,花费了9000多元对芡实田进行补救,但最终效果欠佳。
经过此事,到了芡实成熟季,崔某田地的收成和往年相比出现明显下降。此后,双方因损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经调解未果,崔某选择将许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许某赔偿其损失。


来源丨荔枝网
编辑丨农财君
审核丨杨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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