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射阳县水利局发布的一则小棚养虾禁止私自取地下水的《通知》,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

该《通知》指出,从7月21日起,对辖区内大棚养殖场抽取地下水进行养殖南美白对虾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并对原有大棚养殖场擅自打井的,于2023年8月10日前自行封闭水井,并自行拆除取水设备,逾期不停止违法取水行为的将依法处置。
《通知》中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规(2023)3号)的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射阳县出现大量大棚养殖场打井非法抽取地下水进行养殖南美白对虾,会对第三者或周边地质环境影响或破坏。
为规范射阳县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射阳县水利局从即日起,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大棚养殖场抽取地下水进行养殖南美白对虾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二是原有大棚养殖场擅自打井的,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2023年8月10日前自行封闭水井,并自行拆除取水设备,逾期不停止违法取水行为的将依法处置。
早在该通知发布前,网上就流传一份《射阳县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专项整治计划表》,该表详细列明射阳县盘湾、黄沙港、洋马、海通、新坍、四明、合德、临海、海河、兴桥、射阳港、特庸、长荡、经开区、农水投、射阳盐场、临海农场共17个镇区60多个村居,超160家养殖户或养殖企业约1.7万张小棚需要整治,整治计划包括关停、转产或提升改造等,整治时限从2023年6月底至2024年12月底不等。

据射阳某一企业负责人朱先生介绍,目前射阳县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集中在兴桥镇,执行力度比较大,主要针对整治时限是至2023年6月底的那一批养殖小棚。有的养殖小棚是转产,有的是改造,有的则是关停。“公司在射阳有一部分客户的对虾养殖园区已被拆除,一部分养殖户仍在养殖。目前射阳还没有出现强制性拆棚,事件后续进展主要看8月10日以后的整治情况。”朱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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