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乡村振兴需要激活土地的市场价值_南方plus_南方+

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在今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再次被强调提及。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接受南都专访,畅谈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等话题,他建议“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共同富裕。

“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不能就农民谈农民,就农村论农村”,蔡继明代表所言不虚。不容否认,农业、农民、农村的地位相当重要,但公允来看,单纯农业的就业容量有限,农民集中在农村,依靠农业生产无法实现普遍富裕。究其根本,还在于农业生产率较为低下: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只占GDP的7.7%,但农业从业人员占据全国从业人员的23.6%,投入与产出明显不成正比。就此来看,将过多的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使之投身于更有效率的二产、三产,宜成为调整和优化的方向。

怎样才能让更多农民从乡村走向城市?蔡继明代表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这就是城镇化。他认为,应以工业化推进城镇化,引领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推动农民进城,加快落实农民工住房、养老、医疗保障,完成农业人口到城镇人口的身份转变,继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考虑到国内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长期低于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两者相差18%),2.6亿进城务工者虽然住在城市,但却没有享受到和城市户籍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这一思路其实颇有点顺水推舟的意思。

基于这种考虑,“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市”的建议就显得很有针对性。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城镇化不等于大城市化,农民工进入县城谋生,就近入城也是不错的选择。而不管县城还是大城市,农民工能稳定下来,除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外,首要看重的还是住有所居。数据显示,1.6亿亩农村宅基地中,至少有3000万亩宅基地闲置,如果农村宅基地进入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一来有助于将宅基地货币化,继而提高购房者的支付能力,二来有助于加大城市的住宅用地供应量,继而摊低房屋交易价格。显然,这两方面于农民工进城安居而言,都是不折不扣的利好。

当然,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还不仅于此。作为一种资产,出了交易变现助力安居外,还可以抵押获得贷款,进而为所有权人在创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另外,农村宅基地入市,附着其上的建筑,比如老房子的价值也被顺带激活,房屋一样可以抵押乃至置换。就此来看,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农村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制度,推动其与城市宅基地享有同等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意义可谓深远。

鉴于农村宅基地和附着其上的住房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国家对宅基地改革一直采取了稳慎推进的态度,从各地实践来看,农村宅基地改革可以说初见成效。比如作为国家试点的浙江诸暨市,探索推出了农村宅基地“三权三票”制度,在村民自愿退出的前提下,将宅基地复垦,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50%归属村集体并在全市流转,村民凭“保留权票”可以获得保底收益,还可以将权票抵押给银行获得专项贷款。相信随着改革的渐次推进,宅基地的价值将重新被市场打量和审视,于乡村振兴的宏大叙事而言,这无疑是好事、美事,你我理当乐见其成。(作者胡一刀,时评人)

【来源】南方农村报

编辑 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