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湖北宜化存在违规的事实。

违规内容包括,2020年—2021年期间,湖北宜化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入资金,本金累计发生额28581.28万元,其中2020年累计发生额27998万元,2021年累计发生额583.28万元。

湖北宜化至2022年7月才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并补充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造成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的相关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湖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对此,湖北宜化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汲取教训,强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子公司规范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宜化主营业务为化肥产品(尿素、磷酸二铵等)、化工产品(聚氯乙烯、烧碱等)生产、销售,1996年8月上市。湖北宜化的前身是1977年成立的湖北宜昌地区化工厂,是中国第一家氮肥类上市公司,被誉"中国氮肥第一股"



来源丨湖北宜化

编辑丨农财君

审核丨杨吉龙

声明丨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联系丨识别下方二维码加微信

加农财君微信,进全国农资群交流!

全国农资市场群,扫码加入交流!

南方农村报丨农财网农化宝典

文章不错,点个“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